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及《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精神,以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具有專業(yè)發(fā)展?jié)撡|和個性特長的學生為目標,實行“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有效形式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浙江紡織服裝職業(yè)技術學院; 學校國標碼:13025
第三條 辦學類型及層次: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學?,F為全國紡織行業(yè)人才建設示范校、浙江省高水平高職院校建設單位、浙江省高職優(yōu)質校、首批國家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首批全國跨境電商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示范校、首批浙江
省國際化特色高校、首批浙江省數字校園示范校、首批浙江省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浙江省課堂教學創(chuàng)新校。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學費標準
第四條 具體招生專業(yè)、類別、計劃及學費如下:
序號 |
所屬分院 |
專業(yè) |
合計 |
普通高中 |
單獨考試 |
學費 |
報名費 |
|
計劃 |
計劃 |
類別 |
(元/年) |
|||||
1 |
紡織學院 |
現代紡織技術(智能制造) |
20 |
20 |
|
|
6600 |
140元/人 |
2 |
數字化染整技術 |
15 |
15 |
|
|
|||
3 |
時裝學院 |
服裝陳列與展示設計 |
10 |
|
10 |
服裝類 |
9000 |
|
4 |
服裝設計與工藝(中外合作辦學中日合作) |
20 |
10 |
10 |
服裝類 |
18000 |
||
5 |
中英時尚設計學院 |
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英合作) |
25 |
10 |
15 |
服裝類 |
19000 |
|
6 |
藝術學院 |
人物形象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韓合作) |
50 |
15 |
25 |
工藝美術類 |
18000 |
160元/人 |
7 |
10 |
服裝類 |
||||||
8 |
人物形象設計 |
35 |
15 |
15 |
工藝美術類 |
9800 |
||
9 |
5 |
學前教育類 |
||||||
10 |
音樂表演(培養(yǎng)方向:聲樂) |
18 |
|
18 |
音樂類 |
|||
11 |
音樂表演(培養(yǎng)方向:器樂) |
27 |
|
27 |
||||
12 |
表演藝術 |
44 |
|
44 |
舞蹈類 |
|||
13 |
書畫藝術 |
20 |
|
20 |
工藝美術類 |
9000 |
||
14 |
時尚表演與傳播 |
28 |
6 |
22 |
時裝表演類 |
|||
15 |
商學院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21 |
11 |
10 |
外貿類 |
6000 |
140元/人 |
16 |
跨境電子商務 |
20 |
10 |
10 |
計算機類 |
|||
17 |
大數據與會計 |
40 |
|
40 |
財會類 |
|||
18 |
信息技術學院 |
移動應用開發(fā) |
15 |
5 |
10 |
計算機類 |
6600 |
|
19 |
云計算技術應用 |
15 |
5 |
10 |
||||
20 |
設計媒體學院 |
建筑室內設計 |
8 |
8 |
|
|
9000 |
140元/人 |
21 |
藝術設計 |
50 |
|
50 |
工藝美術類 |
160元/人 |
||
22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40 |
|
40 |
||||
23 |
包裝藝術設計 |
15 |
|
15 |
工藝美術類 |
|||
24 |
動漫制作技術 |
15 |
7 |
8 |
計算機類 |
140元/人 |
||
25 |
機電與軌道交通學院 |
工業(yè)機器人技術 |
20 |
10 |
10 |
機械類 |
7500 |
|
26 |
工業(yè)互聯網應用 |
20 |
10 |
10 |
機械類 |
|||
合計 |
591 |
157 |
434 |
|
|
|
第四章 報名條件及流程
第五條 報名時間
2023年2月25日8:00 ---3月20日16:00
第六條 報名條件
1.普通高中考生:具有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高中學考成績等級不作要求。
2.單獨考試考生:具有2023年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資格,且有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yè)技能考試有效成績(含職業(yè)技能理論、職業(yè)技能操作考試成績)。
3.考生須參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統(tǒng)一體檢,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生理缺陷,并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相關專業(yè)身體條件、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要求。報考時尚表演與傳播專業(yè)的考生,要求無色盲,男生身高180CM及以上,女生身高165CM及以上。
4.所有考生僅限報一個專業(yè)。
第七條 報名流程
1.考生須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提前招生報名系統(tǒng)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再登陸學校提前招生報名系統(tǒng)完善考生信息,按網上提示流程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確認。
2.考生網上繳納報名費(僅限微信掃碼付費),普通類專業(yè)140元/人,藝術類專業(yè)160元/人,繳費截止時間3月21日16:00止,報名費概不退還。
3.申請素質特長的考生須單獨在學校招生網提前招生報名系統(tǒng)填寫特長項目(特長項目詳見表3),同時須將符合特長項要求的證書原件拍照上傳(證書照片必須清晰,否則無效),以便審核,不接受紙質材料,要求必須在截止時間3月21日16:00前完成網上申請。
第五章 考評辦法
第八條 考試內容及計分辦法
學校根據考生高中學考、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yè)技能考試有效成績(含職業(yè)技能理論、職業(yè)技能操作考試成績),以及招生專業(yè)要求進行綜合評價。
普通高中考生考試形式及計分辦法詳見表1,單獨考試考生考試形式及計分辦法詳見表2。
表1普通高中考生考試形式及計分辦法
序號 |
專業(yè) |
普通 高中計劃 |
學考換算 |
綜合測評 |
總分 |
1 |
現代紡織技術(智能制造) |
20 |
100分 |
職業(yè)素養(yǎng)機試80分+素質特長測評20分
|
200分 |
2 |
數字化染整技術 |
15 |
|||
3 |
服裝設計與工藝(中外合作辦學中日合作) |
10 |
|||
4 |
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英合作) |
10 |
|||
5 |
人物形象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韓合作) |
15 |
|||
6 |
人物形象設計 |
15 |
|||
7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11 |
|||
8 |
跨境電子商務 |
10 |
|||
9 |
移動應用開發(fā) |
5 |
|||
10 |
云計算技術應用 |
5 |
|||
11 |
建筑室內設計 |
8 |
|||
12 |
動漫制作技術 |
7 |
|||
13 |
工業(yè)機器人技術 |
10 |
|||
14 |
工業(yè)互聯網應用 |
10 |
|||
15 |
時尚表演與傳播 |
6 |
60分 |
職業(yè)適應性測試120分+素質特長測評20分 |
|
合計 |
157 |
|
|
|
|
高中學考等級換算分值: A=100分,B=85分,C=70分,D=60分。 |
表2單獨考試考生考試形式及計分辦法
序號 |
專業(yè) |
單獨考試 |
職業(yè)技能考試成績換算 |
綜合測評 |
總分 |
|
計劃 |
類別 |
|||||
1 |
服裝陳列與展示設計 |
10 |
服裝類 |
100分 |
文化素質機試80分+素質特長測評20分 |
200分 |
2 |
服裝設計與工藝(中外合作辦學中日合作) |
10 |
服裝類 |
|||
3 |
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英合作) |
15 |
服裝類 |
|||
4 |
人物形象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韓合作) |
25 |
工藝美術類 |
|||
5 |
人物形象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韓合作) |
10 |
服裝類 |
|||
6 |
人物形象設計 |
15 |
工藝美術類 |
|||
7 |
人物形象設計 |
5 |
學前教育類 |
|||
8 |
時尚表演與傳播 |
22 |
時裝表演類 |
|||
9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10 |
外貿類 |
|||
10 |
跨境電子商務 |
10 |
計算機類 |
|||
11 |
大數據與會計 |
40 |
財會類 |
|||
12 |
移動應用開發(fā) |
10 |
計算機類 |
|||
13 |
云計算技術應用 |
10 |
計算機類 |
|||
14 |
藝術設計 |
50 |
工藝美術類 |
|||
15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40 |
工藝美術類 |
|||
16 |
動漫制作技術 |
8 |
計算機類 |
|||
17 |
包裝藝術設計 |
15 |
工藝美術類 |
|||
18 |
工業(yè)機器人技術 |
10 |
機械類 |
|||
19 |
工業(yè)互聯網應用 |
10 |
機械類 |
|||
20 |
書畫藝術 |
20 |
工藝美術類 |
80分 |
文化素質機試40分+職業(yè)適應性測試60分 +素質特長測評20分 |
|
21 |
音樂表演(培養(yǎng)方向:聲樂) |
18 |
音樂類 |
|||
22 |
音樂表演(培養(yǎng)方向:器樂) |
27 |
音樂類 |
|||
23 |
表演藝術 |
44 |
舞蹈類 |
|||
合計 |
434 |
|
|
|
|
綜合測評分四個模塊:職業(yè)素養(yǎng)機試(常識判斷、語言理解、數理分析、邏輯推理、資料分析),文化素質機試(語文、數學),職業(yè)適應性測試(詳見學校2023年高職提前招生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方案),素質特長測評(詳見表3)。
表3素質特長測評項目及分值
序號 |
項目 |
等級 |
分值 |
備注 |
1 |
浙江省中等職業(yè)學校職業(yè)能力大賽暨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 |
省級一等獎及以上 |
20 |
限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且與報考專業(yè)相關項目 |
省級二等獎 |
15 |
|||
省級三等獎 |
10 |
|||
2 |
體育類素質特長測評 |
一類 |
20 |
詳見學校2023年提前招生體育類素質特長測評方案 |
二類 |
15 |
|||
三類 |
10 |
普通高中考生的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等級經換算后計入錄取總成績。(十門學考科目進行計分,其學考成績等級按換算后的分數計入總成績。學考成績=10門科目經換算后的分值相加÷10)。單獨考試考生的職業(yè)技能考試成績換算成滿分100分計入錄取總成績。
第九條 綜合測評時間
2023年4月8日--4月9日,綜合測評各模塊測評時間詳見準考證,各測試流程和方案在學校招生網和提前招生報名系統(tǒng)另行公布。
第六章 錄取辦法
第十條 學校根據分數優(yōu)先、結合志愿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錄取根據各專業(yè)招生計劃按1:1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按1:3比例確定“備錄取考生”。學校一輪錄取結束后,不足計劃根據備錄順序遞補。
第十一條 若考生錄取總分相同時,普通高中考生以素質特長測評成績、學考換算成績、職業(yè)素養(yǎng)機試成績順序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以上成績仍相同,普通高中考生以學考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十門科目等級換算成績順序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以上成績再相同,普通高中考生以學考 “語文 + 數學兩門科目換算成績之和”、“語文 + 外語兩門科目換算成績之和”、“語文 + 數學 + 外語三門科目換算成績之和”順序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單獨考試考生則以素質特長測評成績、職業(yè)技能考試換算成績、文化素質機試成績順序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在同等條件下,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成績優(yōu)良的,按課程學分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第十二條 報考音樂表演、表演藝術、時尚表演與傳播(普通高中)的考生,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須達到滿分的60%(含),未達到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第十三條 若某專業(yè)招生計劃數多于實際參考人數時,則該專業(yè)按實際參考人數的85%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小數點四舍五入計算),不再設置備錄考生。
第十四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zhí)行。學生入學后進行身體健康復查,復檢不合格的學生作退學處理。
第十五條 未按章程規(guī)定參加全部綜合素質測試項目的考生不予錄?。ㄋ刭|特長測評項目除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第七章 監(jiān)督機制
第十六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參與、實施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74-86329372。
(工作日8:30-16:30,張老師)
第十七條 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的處理,按教育部令第36號文件中的具體條款規(guī)定: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八條 考生所在高中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招生高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十九條 受限考生(含科類、身體健康要求等各類限制)未正確報考的責任由考生自負,主觀故意、情節(jié)嚴重的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以作弊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招生高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
第二十條 高職提前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guī)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對違反提前招生有關規(guī)定的人員,一經查實,將視情節(jié)按有關規(guī)定作出相應處理。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校招生網站以及“浙紡服招生”微信公眾號為學校發(fā)布高職提前招生事宜的官方網站,一切信息以官方網站發(fā)布為準,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了解學校發(fā)布信息和未做好考前準備的,后果由考生自負。考生承諾書采用在學校高職提前招生網上閱讀并認可的形式,凡報名的考生均視作已閱讀并承諾遵守各項約定。
第二十二條 公示期內考生憑身份證及密碼查看本人各環(huán)節(jié)成績。在成績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的,須在規(guī)定時間提出申請。公示期滿,公示的成績?yōu)樽罱K有效成績。
第九章 咨詢聯系方式
第二十三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接待及解答高職提前招生工作有關事宜。咨詢、聯系方式如下:
學校網址:http://www.zjff.edu.cn
學校招生網: http://zs.zjff.edu.cn/
通訊地址:寧波市江北區(qū)風華路495號
浙江紡織服裝職業(yè)技術學院2號樓招生就業(yè)處,郵編315211
聯系電話:0574-86328888/86328004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遇重大突發(fā)情況,學校將視情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