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廳函〔2024〕23號
各市、縣(市、區(qū))教育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jù)《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浙江省現(xiàn)代化學校督導評估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辦〔2020〕1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23年浙江省現(xiàn)代化學校督導評估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辦〔2023〕6號)要求,經學校申報、縣(市、區(qū))教育局初審、設區(qū)市教育局復審、省第三方評估機構網上審核與專家組實地督導評估及公示,并經省教育廳黨組會議審議,確定杭州市上城區(qū)東城幼兒園等588所學校(幼兒園)通過2023年浙江省現(xiàn)代化學校評估認定,現(xiàn)予公布。
附件:2023年浙江省現(xiàn)代化學校(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高、中職、社區(qū)學校)名單.doc
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月24日